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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78章 从不杀人


苏挽月愣了一下,没有想到那钦这样看起来刀口舔血的男人,会这么怕陶格斯。看他端了两碗酒过来,苏挽月也不扭捏,一把端了过来,那钦似乎挺喜欢苏挽月的性格和长相,见她二话不说干了那碗酒,也就一仰头连喝了三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一碗,我三碗。我也不占你便宜,你要再喝,我还是三碗。”那钦右脸上的疤也微微红了些,显得更加狰狞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要把他们想成你的情郎。苏挽月忆起陶格斯的话,在心里长叹一声,实在是无法把眼前这人想成朱佑樘,甚至都比不上朱佑樘一根手指。稍微想了下,却不自觉出神了。若是他知道自己现在是个什么处境,会不会着急?女人就是贱,忘不了同你山盟海誓过的人,你逃得再远,做着再与他无关的事情,还是会绕着好几个弯,想起那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在想什么?”似乎看出了苏挽月的出神,那钦问了句,手里端着酒坛,他牛饮的性情,确实是草原上的标志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不想喝了,刚刚那一碗只是壮胆。”苏挽月回过神来,摇了摇头,把空碗放在了旁边。在榻上跪坐了起来,铁链限制住了行动,缠在她修长的四肢上,看着的人会油然腾起一种原始的欲望,那钦看着她的眼神,越来越炙热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要壮什么胆?”

        苏挽月先是默不作声,抬手扯掉了束发的绸带,一头青丝泻了下来,海藻一般浓密。五官精致,被若隐若现遮蔽在那一头秀发中时,显得风情万种,尤为撩人,“陶格斯在你的心目中,是高不可攀的?”手指勾了下那钦的腰带,把他扯了过来,笑起来的样子抚媚众生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是。”那钦只顾着看她,眼睛都不眨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她不是和火筛可汗有过一段情么?火筛可汗好像是蒙郭勒津部落的首领,整个漠南都是蒙郭勒津的,火筛可汗难道还得不到陶格斯么?”苏挽月跪在榻上,抬头正好够得着那钦的鼻尖,她眼睛很清澈,像雪山上的清泉一样,被这双眼睛直勾勾盯着的时候,脑子一片空白。

        “火筛可汗和陶格斯当年爱得轰轰烈烈,但火筛可汗最后做了满都古勒可汗的东床佳婿,陶格斯一怒之下,发誓永不回漠南。我听说的版本,大概就是这样。”那钦摸了摸苏挽月的长发,不知道是高粱酒的原因,还是那双眼睛的原因,那钦只觉得飘飘然,心中极是爽利。

        苏挽月沉吟了下,满都古勒可汗是北元的皇帝,北元就是元朝的残余。那如果火筛做了北元皇帝的女婿,身份自然尊贵无比,也不难理解他为什么要抛弃陶格斯了。女人和前途相比,不值一提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既然陶格斯已经不再同火筛在一起了,为什么听你语气,仍是不敢亵渎?她有那么神圣么?”苏挽月一把扯开了那钦的腰带,笑得更加蛊惑,撕了他上衣的衣襟。那钦愣了一下,没想到苏挽月能有这么大的力道,但已经被几碗黄汤惯得晕乎乎的了,光着膀子,只顾着傻笑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是一回事……陶格斯厉害着呢,陕北的马帮,汉中和四川的茶商,谁不给她几分面子?没有她的周转,大家的活路要窄了一半。”那钦傻笑着回答了句,一把扑倒苏挽月在床上,“你也脱啊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在榻上滚了半圈,苏挽月被压得很死,那钦劲很大,像头蛮牛一样。想要脱苏挽月的衣服,但碍于她手脚上的镣铐,怎么也脱不下来。扯了扯那铁链子,想用蛮力掰断,但是熟铁打造,却不是一个醉汉能弄开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有些窝火,但也不妨碍那钦对苏挽月的欲望,光着的膀子全是日晒雨淋的伤疤,但筋肉很结实,骨架也大。搂着苏挽月把她外袄扯了下来,再翻了个身,夹着她两腿固定住,两手绕道前面,把她几层的衣服一次性拉了下来。手上拴着镣铐,所以只能脱到臂弯那,但跪趴着的姿势,显得场面更加香艳。上半身几乎一丝不挂,只有件月牙白的抹胸,两根很细的带子在她背后打结,背脊光滑细腻得要命,一头长发,微微笼络住肩头。

        苏挽月仍没有反抗,头抵在那张允皮上,“那你的意思,陶格斯私下运作茶马交易,这儿看似是个风流窟,实则是你们马帮和茶商地下交易的场所?”

        她之所以沉默那么久,是要时间去思索,明朝是明令禁止私人涉足茶马交易的,汉中收购茶叶需要有朝廷的文件,山园茶主将茶卖于其他人,初犯杖责三十,再犯答五十,三犯杖八十,但其中油水太多,总有人铤而走险,而处置的法令也越来越严厉。

        川、陕地区的居民私家贮茶不得超过一月之用,本地茶园人家,除约量本家岁用外,其余尽数官为收买,若卖于他人者,茶园没收。为了打击茶商不法活动、杜绝私人贩卖茶叶,明朝的茶法还规定:无由、引及茶、引相离者,人得告捕。置茶局批验所,称较茶引不相当,即为私茶。凡犯私茶者,与私盐同罪。如果茶商伪造茶引者,处死,没收田房家产。

        对于把持内地与民族地区关隘者的《通番禁例》规定:“私茶出境者,斩;关隘不觉察者,处以极刑。”这样明文规定,已经是极为严苛的处罚,但若是规定本就不合理,那自然就有人要知法犯法。况且朝廷一直重茶轻马,竭尽所能想要榨干番邦的利益,恩怨矛盾由来已久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还真是聪明,几句话就问透了我们的底细。”那钦含混说了句,手摸上苏挽月几近赤裸的背,很用力,粗糙的手摩挲得她皮肤微微有些泛红,真正细如凝脂的触感,比以前接触过的女人好太多,果然还是中原地带要养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我是猜对了么?”苏挽月跪趴在那,任由那钦的手在背上游走。很奇怪,没有什么屈辱到死的感觉,倒是觉得可惜,心里想着要是朱佑樘看到这一幕,气他一下也尚可。但稍微一失神,就觉得自己十分幼稚,不应该再拐着弯也想到那个人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钦忽然一把扯起苏挽月的长发,让她脖子仰得很直,语气很凶恶说了一句,“七八分吧,所以你别再问下去了,知道太多不是好事。”虽然喝了几碗酒,也被苏挽月迷得七荤八素,但毕竟神智没有迷失,知道说了太多不该说的,被苏挽月一语中的时,酒忽然醒了一半,才恍然觉得苏挽月一直在套自己话。

        头皮被扯得生疼,但那个姿势也还不了手,何况苏挽月仍是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。被半搂着翻过身来,两手被压在了身后,别扭的姿势无法支撑起上身的体重,歪歪斜斜倒在一边,又被拽着头发拖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钦眼睛熏得通红,望着苏挽月半裸的样子也更兴奋,满嘴酒气靠在了苏挽月肩上,爬上了床,一手揽过她,“你长得真好看,脱光了应该更好看。”伸手想要一把扯掉苏挽月胸前那一小片抹胸,却忽然手一沉,下一刻,却被苏挽月骑到了自己身上,那钦哈哈大笑起来,以为她要玩什么新花样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今天我还真碰上个宝贝……”那钦伸手扶着苏挽月的腰,想要顺着那纤细的腰线往上摸,暖饱思淫欲,他已经同苏挽月调了太久的情,应该要进入正题了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知道么,我没杀过人,我喝了碗高粱红只是为接下来的事壮胆。”苏挽月喃喃自语般,冷笑望着身下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钦眼睛骤然瞪大,但还没来得及反应,却被苏挽月抓着手腕反关节用力一拧,啪得一声就被拧脱臼了。她手上的镣铐不知什么时候已经被打开了,一抬手,裹了一直落在手腕处的衣服起来,利落几下系上衣带。而后把手铐绕过床柱,在烤到那钦两手上。他脱臼了的手像是没有骨头般,被苏挽月任意摆布,叫得撕心裂肺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闭嘴。”苏挽月扬手扇了那钦一个巴掌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操你奶奶的!”那钦大骂,脸上的疤痕像是盘横的蜈蚣,显得更加恐怖。

        下一秒,却再也骂不出来,苏挽月的右手直接挖向了那钦的左胸,骤然的疼痛让他倒抽一口气,没有余力再破口大骂。那钦目瞪口呆看着苏挽月的手指没过自己胸膛,赤裸的身体起伏不断,每吸一口气都是血液逆流的痛感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我本来没想要你死,但我最恨人扯我头发。”苏挽月面无表情,像是手里抓的,只是她每天要淘洗的五谷杂粮。

        手指利得像刀,灌了真气,也真得能像刀一样切开人的皮肤。轻轻划开人的胸膛,男人精壮的胸膛也不过一张皮几尺肉,本质上切着人肉和你切牛排的刀法差不了多少,苏挽月一瞬间,想到了自己手起刀落切过的那些猪肉。只不过这次,是用手做刀。

        血珠子瞬间涌出来,连绵不绝着滚落过旁边的皮肤再坠落到地上,挖得不深,在脂肪上渗出来的血真的是一粒一粒的,漂亮得汇合成一条细细的血水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别怕。”苏挽月轻声哄着,指尖按下,血肉之下触摸过一根根的肋骨,再找到了肺的所在,她没有直接挖人心脏,因为肺部要是被捅穿了一个洞的话,人要挣扎两个小时才会在痛苦中死去。连思考都不曾有,就想出了最狠毒的方式,苏挽月反应过来的时候,有些惊讶于这个想法,连自己都未曾察觉的阴毒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苏挽月,你从不杀人的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脑海中有个声音忽然这么说了一句话,像是被吓了一跳,苏挽月手抖了下,那钦在她手下已经痛不欲生。

        ……凡事都有第一次……

        苏挽月冷冷对心中的自己回了一句,而后垂眸,漠然看着那钦。这个半个时辰前还亵玩过自己的人,此刻狼狈不堪,眼里全是求生的渴望,额头上的汗珠滴下来,头发全湿了,躺在那张允皮上,费劲得睁者眼望着苏挽月,“不要杀我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楞了下,低着头望着那钦的唇形,右手中指能触碰到人柔软的肺,呼和吸都起伏得很厉害,厉害得让苏挽月不得不很仔细控制着力道,以免直接捅穿了那柔软的肺叶一角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你的马帮在哪里?”很冷静的声音,苏挽月眼神像是凝固了起来,盯着那钦恐惧的神色。

        艰难侧了侧头,苏挽月撇头,那钦眼神延伸过去,是他先前被苏挽月脱掉的衣服。而后苏挽月俯身,把耳朵凑过他耳边,听见那钦很小声而断断续续的话语,“往北……三十里……马帮……”

        苏挽月抽了手出来,那钦的脸色已经苍白得像纸一样,血流了一床。就算苏挽月没有亲手杀了他,能活下去的几率也渺茫。但苏挽月却忽然明白一个事情,便是自己一直隐忍而克制的事情,其实也没有太过可怕。她害怕沾上杀孽,害怕像她前世一样死后下炼狱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如果你活着的时候,就被所谓的善意阴德,折磨得百般不堪,那你还未死,就已经活在炼狱。

        床边有个简陋的架子,上头放着个铜盆,再搭着条毛巾。苏挽月走过去要清理一下右手的血迹,用湿毛巾擦着手,擦到第四遍的时候才把手里的血全部揩干净,但浸到了指甲里的血渍怎么也弄不干净,苏挽月一脸烦躁。

        那钦在床上的闷哼声越来越小,失血过多已经让他逐渐选入昏迷。

        其实他武艺不会这么不堪,要是打起来的话,不至于一招见胜负,苏挽月也随时会被外头发现而成为众矢之的。只是那钦小看了苏挽月,沉迷于女色,在他最放松的时候,被苏挽月一击即中,连抵抗的余地都没有。

        洗完手,苏挽月穿了那钦的外袄披在身上。摸了摸,有块腰牌,掏出来一看,是被一分为二的金牌,手中的只是其中一半。这个样子的金牌苏挽月以前见过,总共发放了四十一面,金牌上曰“皇帝圣旨”,下左曰“合当差发”,下右曰“不信者斩”。这是以马易茶的金牌,上一半应该是被藏在内府中,下降于诸番。每三年朝廷要差官员来对验,以茶易马,上马八十斤,中马六十斤,下马四十斤。

        而这四十一面中的一面,现在竟然在这里。番邦部落最少的巴哇申也要易马两百匹,那就是背着朝廷,和私贩易马至少两百匹。这是个很大的数目,因为河州必里卫、西番二十九族下降了二十面金牌,也就要求纳马七千余匹。战马缺失的后果,就是边防不稳,边防不稳就会动摇朝廷根基。

        门口有了敲门声,苏挽月利落卸掉了脚上的镣铐,爬到了床底下。为什么她能够轻易打开?那要谢谢屠四,是他人不知鬼不觉偷偷塞给了苏挽月钥匙,所以苏挽月在进风流窟时,曾对屠四说,要是能活着出去,一定要同他交个朋友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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