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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95章 一代奸商的诞生


  林子昂又哼了一声,“叫人骗了一回还要骗第二回,叫人卖了还给人帮忙数钱。”
  在他看来,那人来买他们的东西吃,肯定还是为了偷学。
  说不定下次就跟着他们,做这种的爆米花了!
  林子昂脸上不好看,冷哼了一声,饶夏就是不知道吃亏还长见识。
  饶夏看他这个护短样,忍不住的笑。
  这种东西想学其实很简单,买不买都能学会。
  而且,她更自信,她觉得还是自己做的东西实在太好吃,叫人馋嘴了。
  虽然那人躲着吃,可还是有不少看到了,他在旁边吃的时候,肉粽的香味溢出来,更叫人忍不住看过来了,也跟着去找饶夏买粽子。
  饶夏带来的两百个粽子,在电影院人还没足够多的时候,就已经卖光了。
  卖得竟然比爆米花还要快。
  爆米花到底是不实惠的东西。
  林子昂在心里偷偷数着,200个粽子能挣多少钱,等算好,他眼睛一下子亮了。
  甚至有些“神采飞扬”的感觉。
  饶夏:……
  林子昂别最后不成反派,成个小财迷了吧?
  不过,小财迷就小财迷吧,总比当个反派要好。
  这一次,几个孩子都碰不到面,林子昂还是男主的半个救命恩人,饶夏觉得按照季家的家教,应该不可能教导出“忘恩负义”的男主。
  林子昂变成个小财迷也挺好。
  没钱肯定是不行的,人,什么都可以没,就是不能没钱。
  炸猪排今天准备的依旧不太多,因为饶夏打算带三小只出门“消费”,花钱,去看电影。
  炸猪排和爆米花也卖完,不过是十一点的样子。
  汽水瓶都还没完全收回来。
  饶夏干脆悠悠闲闲地坐在旁边,自己也拿了一瓶汽水喝。
  指挥林子昂,“你带着弟弟去看看想吃什么,买点东西来给我和小丫吃。”
  林子昂脚下踌躇,“那么……贵。”
  完了,不仅是个财迷,还是个抠门鬼……
  饶夏嘴角抽搐了一下,“快去,对了,我想吃个肉夹馍,帮我买一个,妹妹要吃软一点的东西。”
  林子昂迟疑着,不太想动,那些人做的东西,也没有饶夏做的好吃啊……
  可他还是拉着小朔一起去买东西,半天回来了一圈,也就是两块米糕,一个肉夹馍,一个烧饼。
  米糕是两小只的,肉夹馍是饶夏的,林子昂就给自己买了一个烧饼。
  饶夏都被气笑了,敲了他的脑袋一下,“一个烧饼,你吃得饱吗?”
  吃得饱吗?
  林子昂都快忘了,什么时候开始,他都可以不用考虑吃饱,不吃饱的问题了。
  之前,他都不会买烧饼这样不实惠的东西。
  买一个烧饼要两毛钱,但是,两毛钱可以买半斤劣质米。
  而即便是这样便宜的劣质米,或者是更便宜的杂粮,他也不敢敞开肚子吃饱,只能是让自己不饿。
  可从什么时候开始,他都已经开始考虑东西好不好吃了呢?
  大概是从饶夏出现在他身边开始。
  听到饶夏的话,他都忘了哼一声回去。
  饶夏又去找了隔壁那个,刚刚买了她这边爆米花的那个老板,将烧饼递过去,“麻烦还是要肉夹馍,还差多少钱?”
  饶夏将差价补了过去,又笑着和对方打了个招呼。
  林子昂在旁边咬了一口饶夏递过来的肉夹馍,哼了一声,“这样做的肉,根本就是糟蹋东西。”
  饶夏给他一个脑瓜崩,看到表情尴尬的摊主,饶夏笑了笑,“不好意思,小孩不懂事儿。”
  摊主袁永安:……
  要是在吃饶夏做的粽子之前,他肯定会据理力争一下,甚至生气,恼火地骂回去。
  认为对方根本不是来买吃的,而是来找事儿,来挑衅,砸摊子的。
  袁永安自认为做这卤肉也是有一手的,要不然也不敢出门做生意。
  可是,饶夏那个粽子,虽然只有一块的五花肉,可他依旧没脸反驳,这会儿继续尴尬地笑了笑。
  饶夏想到什么,又递了两块钱,“麻烦老板帮我看一下那个板车吧?我们等下回来,说不定还有零散几个瓶子还没收回来。”
  袁永安连连摆手,“不要钱,顺便的事儿。
  他也的确是看到饶夏卖爆米花,就那一次,竟然就赚了那么多钱。
  尤其是爆米花,明明是那么便宜的东西,给一毛钱可以炸一大包的冬至,一转手,竟然就能卖出天价。
  他哪里有不眼馋的。
  如今下海挣钱的人越来越多,他隐约觉得这可能是未来的一种趋势。
  只要找到方法,就是个门道。
  尤其是在他看到饶夏卖汉堡和爆米花之后,他更是如此觉得。
  或许有一门技术,又或者,能拿出一样能吸引人的东西。
  不管是能吃,还是看,也不管是昂贵,还是便宜。
  这已经不是十年,二十年前了。
  不,即便是十几二十年前,只要有好东西,大家还是会疯狂掏钱出来买。
  比如那时候的确良的布。
  明明不如棉布细,软,舒适,可那时候一件的确良的衬衫,裙子,那就是“潮流”,那就是“身份”。
  甚至,那时候只要是南方来的好东西,那就会吸引无数人送着钱来买。
  他感觉,饶夏深通此道。
  饶夏的东西的确很好吃,可除了粽子之外的那两样,都是不划算,但绝对是赚钱的。
  为什么,他思考过。
  饶夏说那爆米花是国外进口的黄油做的。
  那个猪排加面包,和他的肉夹馍用的是一样的是原材料,可他卖一块钱,人家都迟滞。
  饶夏却能卖到三块钱,还有人抢着买。
  为什么?
  当然,他不否认饶夏做的东西真的很好吃。
  可,还有一个很关键的问题,饶夏做的东西用“英文”标志了,那是来自美国的快餐……
  他若有所思,他觉得赚钱的关键就在这上面。
  他敢肯定这是个最好的时候,他一定要抓住机会。
  他很认真的饶夏看着摊儿,有人回来退瓶子,他也认真的检查,给人的退钱,连自己的生意都顾不上。
  他想好好讨好一下饶夏,想让饶夏提点他一下。
  而饶夏可不知道,自己又要引导一个“奸商”的诞生,她带着三小只去看电影了。
  ------题外话-----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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