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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百一十章 光明正大的抢过来


这名女子,是察合台的公主,名叫玉娅。

        她的母妃,是一名汉人,所以她的美既有汉人的精致,又有察合台人的粗犷。

        这本是毫不相干的两个词,在她的身上不但没有任何违和感,反而还融洽到了极致,造就出察合台的第一美人。

        玉娅今年刚十五岁,是察合台王上最疼爱的小女儿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自幼习武,非常有天赋,一根红色的长鞭如同出水蛟龙一般,甚至都能和默罕走上几百个回合而不落败。

        骑马射箭更是高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她能驯服察合台最烈的马,也能百步穿杨。

        甚至曾经一次打猎,箭用没了之后,她随手捡了地上的石子代箭,射下过天上的苍鹰。

        她是察合台所有勇士都爱慕的公主,也是察合台所有勇士都驯服不了的母狼。

        在她的眼里,他们都不够格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世上唯一有资格做她夫婿的,只有那个人。

        玉娅并不是使团中的一员,而是偷偷跟着跑来的。

        默罕也很疼爱这个妹妹,知道她的心思,所以并未送她回去,只是差人告诉了父王一声。

        如今眼瞅着就要到盛京城了,玉娅的一颗心都忍不住雀跃起来。

        默罕瞧着玉娅神采飞扬的样子,忍不住打趣儿道:“心思都写脸上了,好歹矜持一点儿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玉娅一扬头,高高束起的墨色长发在脑后划过一个漂亮的弧度,就连声音里都带着几分英气:“我喜欢一个人,就是要让所有人都知道,才不要学着汉人那般扭扭捏捏的装模作样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他已经成婚了,你知道吧?”默罕顿了一下,问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又如何?等我抢过来之后他就是我的了。”玉娅不以为然的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大梁境内,你可不要胡作非为。”默罕嘱咐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哥哥放心。”玉娅晃了晃手中的马鞭:“我就算是抢,也会光明正大的抢,不会惹事儿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不是我要打击你,之前的使者传来的消息,他可是很疼爱他的小妻子。”默罕又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那是因为我还没出现。我敢保证,他会心甘情愿的被我抢走。”玉娅笑笑,用一副势在必得的语气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大梁的女子,多是娇嫩的花儿,风吹就倒,哪里配得起俾睨天下的“活阎王”。

        只有自己,才有资格与他并肩而立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自己和他一样,都是可以傲视天下的雄鹰,展翅就可以直冲九天。

        雄鹰的另一半,自然还该是雄鹰。

        不是那些家养的鸡鸭能配的上的。

        “如果你能让大梁的战神臣服在你的石榴裙下,到时候我一定会送你一份大大的贺礼。”默罕笑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一言为定。”玉娅抬手与默罕击了个掌,双眸微微眯起,说道:“他,一定是我的。”

        第二日用过早饭后,风曜就带着人马出城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苏雨昕梳妆打扮后,也坐车往平南侯府走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将军府与平南侯府相距并不近,需要穿过三条大街,马车晃晃悠悠的得走半个时辰。

        苏雨昕正和青雀说笑,马车却突然停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青雀正想开门询问,就听橙衣喝道:“你们是什么人,居然敢拦将军府的马车。”

        “交出将军夫人,饶你们不死。”一个声音粗犷的男子说道。

        “放肆!”橙衣说完,直接抽出了腰间的长剑。

        紧接着,外面就传出了打斗声。

        青雀立刻紧张的将苏雨昕护在身后,警惕的盯着车门的方向。

        苏雨昕眯了眯眼,反将青雀拉到自己身后,然后调整猫咪手环的位置,对准了门口。

        如果有人冲进来,就送他一记“天女散花”。

        苏雨昕正全神戒备着,马车却突然疾驰起来,一溜儿蛇形的往前跑。

        晃的苏雨昕根本就坐不住,脑袋还不小心磕在了车壁上。

        青雀也被晃的东倒西歪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苏雨昕好不容易扶住窗框稳住自己的时候,马车突然又猛的停住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苏雨昕整个人不受控制的往前跌去。

        眼看额头就要磕到桌角时,青雀忙用自己的身子垫了一下。

        柔软的后背与坚硬的桌角撞在一起,尖锐的疼让青雀忍不住眼前发黑,嘴角溢出一丝鲜血后就昏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苏雨昕忙一把抱住青雀。

        搂住她后背的手,明显感觉到一片黏腻的湿糯。

        苏雨昕缩回手来,就见掌心一片鲜红,刺的她眼睛生疼。

        就在这时,车门被人从外面踹开。

        苏雨昕匆忙将猫咪手环对准来人,只是还没来得及启动,就被人一个手刀砍在脖子上,昏了过去。

        黑衣人拿出一个麻袋,将苏雨昕套起来,抗在肩头就走了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一段路,平日里行人颇少,所以他们才选择在这里动手。

        却不知这一切正好被钱越看到。

        平日里,钱越身边都跟着一群恶奴,偏偏今儿是个例外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他刚刚从宫里出来,这会儿身边就一个小厮。

        他平日里也鲜少来这条街的,因为这条街道实在是很冷清,不符合他一惯的风格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就是在这么冷清的街道上,有一家酒坊。

        酒坊极小,且只酿一种酒,所以就算是地地道道的盛京人,也不见得知道这家酒坊。

        除非是及其爱酒的人。

        因为这家酒坊酿的酒,堪比宫里的御酒。

        这些都是宫里一个负责采买的太监告诉他的,所以他才来这里看看。

        若果然极好,就打上几坛送去将军府给怪医前辈。

        虽然值不了几个钱,但投其所好有时能抵万金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他出了宫就直接带着小厮来了这里。

        本来以他的身份地位和“小霸王”的名头,就是他身边不跟着人,一般人也不敢惹。

        但很显然,掠走苏雨昕的黑衣人是“二般”的。

        这种人可不管你什么身份地位名头的。

        所以钱越并未直接出手,而是吩咐小厮速去军营通知风曜,他自己准备悄悄跟上去。

        急的小厮急忙拽住钱越:“公子可不能去冒险。”

        钱越直接踹了小厮一脚,压低声音呵斥道:“让你去就赶紧去,墨迹什么,爷会照顾好自己的。我会一路留下记号,你快去通知将军,若是耽搁了,回头我扒了你的皮。”

        说完,钱越就悄悄的跟了上去。

        小厮看着钱越走远的背影,急的原地直跺脚,最后咬咬牙,转身往军营跑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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